一、道路清掃保潔作業要求
1、一般規定
1.1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應配有安 全警示燈具、標志設備。道路清掃保潔作業人員應穿著警示服并配備保證作業安 全的工具,警示服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防護服裝 職業用高可視性警示服》GB 20653的規定。
1.2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應采取適當措施降低作業揚塵污染。
1.3當道路清掃保潔作業使用抑塵劑時,使用期間應正常開展日常道路清掃保潔作業。
1.4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收集的垃圾及回收的污水應在指定場地處置,嚴禁掃人或傾倒入綠地、排水箅、排水井。
2、組合作業工藝
2.1 道路清掃保潔作業實施單位應根據本地區氣候、道路、交通、作業設備、道路清潔度等情況,合理制定日常組合作業工藝及道路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,并應選用適當的設備提高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效果,各類作業設備配置數量應符合組合作業工藝需求。
2.2道路清掃作業應避開人流和車流高峰,宜在凌晨集中作業。道路保潔作業應具有持續性,宜在日間巡回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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